▲蔣姓男子不堪照顧病妻的壓力,悶殺病妻,二審輕判8年。(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蔣姓男子因患病而行動不便,他疑似長期照顧久病臥床的妻子,心力交瘁,竟在2016年年底,先餵病妻喝下摻入安眠藥果汁,等藥效發作後,再以保鮮膜、棉被悶死妻子。蔣男遭調查時,又改口說妻子是猝死。一審將他判刑11年,二審審理後,蔣男坦承犯行再加上家人求情,高院也認為他情堪憫恕,因此二審改輕判他8年。可上訴。
現年66歲的蔣姓男子因糖尿病引發敗血症,導致雙腳變形,行動不便。但他的妻子因為髖關節手術,不良於行,早已臥病在床半年。蔣男拖著不便的身體,照顧臥病在床的妻子,疑似因為壓力太大,選擇走上絕路。
案件發生於2016年12月28日,晚間警消獲報蔣男家中發生意外,蔣男當時留下遺書說夫妻2人病痛纏身,不想連累兒子,所以均選擇服藥輕生。但檢方相驗後,發現蔣妻是外力導致呼吸性休克死亡,察覺案情不單純,主動簽分偵辦。
經過檢方調查,蔣男否認殺妻,辯稱當天幫妻子換尿布時,發現妻子已經猝死,由於照顧妻子很累,所以才會選擇服藥輕生。但檢方調查,發現蔣男當天早上因為跟妻子的姊姊吵架,嗆聲「我今天晚上就要把你妹妹帶走」,再加上死者的死因,檢方因此認定蔣男是先餵病妻喝下加料果汁後,再以保鮮膜加棉被悶死病妻,而後自己再吞藥。檢方依照「家暴殺人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蔣男雖不斷以夫妻均重病為由,請求減刑,但法院認為2人還有2名兒子需要照顧,不應如此結束妻子生命,不予減刑。但因兒子們均請求減刑,一審輕判他有期徒刑11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仍認定他有罪,考量本案情輕法重,高院認為情堪憫恕,予以減刑,再加上他改口坦承犯罪、家人求情,高院改輕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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