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姓女子回國後發現自己機車遭移至身障停車位,被開出12張罰單,總計需繳1萬4000元罰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陳凱力攝)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潘姓女子出國期間,將準備報廢的機車停在租屋處附近的停車格,怎料回國後,她發現機車被移動到旁邊的身心障礙車位,還被開出12張罰單,總計需繳1萬4000元罰金。她不服提上訴,法院近日判處撤銷原處分。
潘女在2017年出國期間她將欲報廢的機車停在忠孝東路四段一停車格內,不過回國後她發現自己機車不僅遭移,改停在隔壁的身心障礙停車格,同時,她也被開出12張1200元罰單,總計需繳交1萬4千元罰金,她不服提上訴,盼求法官能撤銷判決。
法庭上潘女主張,機車遭開單的位置緊鄰一般合法機車停車格,因該路段整排都設有車位,被來來去去駕駛搬動的機率實在相當高,對此希望法官能聽信她說詞,撤銷原裁處。
高雄市交通局則辯稱,潘女並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自己出國前的停車位置,另外也沒有證據證實機車被移動,且她明知自己長期出國無法保管系爭機車,反而應該依規定辦理報廢登記,繳回號牌、行車執照才對,認為就算她主觀上無故意,也有過失。法官審酌潘女的輕型機車可能本身就容易被搬動,難認她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審結撤銷原判決,判她勝訴。
【更多新聞】
►離婚後「11年付1760萬」給前妻 他快退休慘喊窮~法官不領情
►快訊/北市藥局驚爆命案!70歲嬤陳屍浴室 藥師兒開門嚇傻急報警
►磐石艦24例確診足跡「彰化掛0」 時力議員:不知道該開心還是難過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