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穿越馬路,慘遭貨車撞飛不治。(圖/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一名年約60多歲婦人在穿越馬路時,沒有走在斑馬線上,不料慘遭貨車撞飛約30公尺,送醫不治。台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27歲司機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事發於2019年6月12日上午9時許,27歲的貨車司機彭男,行駛在市民大道四段的快車道(由西往東),沒想到有名婦人突然出現在他前方,令他閃避不及,車頭直接撞上去,致婦人噴飛約30公尺,頭部撞上分隔島,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此外,當時後方有2台機車也因此急煞摔車,這場車禍釀成1死2傷的悲劇。
法官審酌司機造成婦人死亡,讓婦人家屬蒙受喪親之痛,損害不輕,但由於婦人未依規定擅自進入快車道,司機也自首,當場承認自己是肇事人,皆符合減刑要件,司機也積極籌款想與死者家屬和解,不過家屬無法接受,法官兼衡司機年紀尚輕,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等一切情狀後,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以示懲儆。
▼後方騎士急煞雷殘,市民大道車禍釀1死2傷。(圖/記者黃彥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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