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臨演詐騙老婦人近2000萬元後,辯稱2人是男女朋友資助金錢。(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pexels)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參與過多部廣告、戲劇演出的王姓臨時演員,因背了賭債,2011年在卡拉OK店認識70多歲的王姓婦人後,多次以「胞弟病危」、「在美國發生車禍」等理由,騙王婦匯款累計1993萬8000元,王男辯稱和王婦是男女朋友,交往時接受資助不是詐騙,但不被法官採信,王男日前已被高院判刑2年6月定讞,入監服刑中。
73歲的王男被控,2011年間,在卡拉OK店透過「鄧姐」認識年紀較長的王婦後,多次以「因胞弟病危須前往美國」、「其胞弟死後有遺產」、「人在紐約打官司需要律師費」、「在美國開刀需要手術費」、「在美國發生車禍須支付賠償金」等各種理由,騙王婦借現金、匯款200次共1993萬8000元。
▲老婦發現王男根本沒去美國才發現受騙。(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王婦後來發現王男根本人都在台灣,沒有跑去美國照顧「胞弟」,驚覺受騙提告詐欺。王男則辯稱,2人是男女朋友關係,王婦知道他的經濟狀況,交往中給予資助,不是借款詐騙。
但法院根據出入境資料等事證,認定王男說詞不可採,2018年已將王男依詐欺罪判刑定讞後,王男指控王婦涉嫌作偽證害他敗訴,王婦被處分不起訴後,再反告王男涉嫌誣告,但台北地檢署22日偵查終結,以罪嫌不足為由,處分不起訴現正坐牢中的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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