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醋夫酒後持刀闖超商朝店員「砍三刀」 酒醒辯:無印象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古坑鄉21日凌晨發生持刀砍人事件,一名廖姓男子懷疑妻子與超商同事有曖昧,喝酒後與友人持刀前往超商理論,並將妻子同事吳姓男子砍傷,造成吳左上臂與左背受傷,吳男受傷後打電話向親人求救,親人再撥電話報警,警方於21日下午將兇手廖男於其友人姜姓男子逮捕歸案,偵訊後依殺人未遂移送地檢署。

▲廖嫌(左白衣)疑妻子與同事曖昧,酒後持刀將妻子同事砍傷,偵訊後依《殺人未遂》將廖男移送法辦。(圖/斗南分局提供)

▲廖嫌(左白衣)疑妻子與同事曖昧,酒後持刀將妻子同事砍傷,偵訊後依《殺人未遂》將廖男移送法辦。(圖/斗南分局提供)

警方調查,持刀傷人的廖嫌(29歲)目前無業,20日晚間與友人姜男(31歲)吃飯、喝酒,廖男向姜男訴苦,表示自己的老婆和老婆公司的同事吳男感情過甚,廖男越講越氣,叫姜男開車載他去超商找吳男理論。

廖男先衝進超商與吳男發生口角衝突再回車上,拿姜男車上的刀械,跑進超商對吳男砍3刀,姜男見狀趕緊上前勸阻卻來不及,造成吳男左上臂與左背血流如注,廖男與姜男隨即上車離開現場,吳男受傷後先打電話向姊姊求救,姊姊再撥電話報警。

▲廖嫌(左白衣)疑妻子與同事曖昧,酒後持刀將妻子同事砍傷,偵訊後依《殺人未遂》將廖男移送法辦。(圖/斗南分局提供)

▲廖嫌疑妻子與同事曖昧,酒後持刀將妻子同事砍傷後隨即上車離開現場。(圖/斗南分局提供)

廖男向警方供稱,自己喝酒對於砍傷人完全無印象,並把犯案所用的刀械丟棄山區,姜則辯稱刀械只是放在車上用來防身,警方目前持續追查犯案所用凶器。

斗南警分局副分局長詹百平表示,經調閱監視器畫面與蒐證,報請雲林地檢署指揮偵辦,20日下午將廖、姜兩人逮捕到案,偵訊後依《殺人未遂》將廖男移送地檢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廖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共犯姜男則諭令2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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