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河夜市人潮大不如前。(圖/記者李宜秦攝)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肆虐,觀光產業大受打擊,交通部觀光局統計近3年1至3月旅行業停業、解散家數,2018年至2020年的1到3月停業家數分別為0、5、10家;解散家數分別為15、5、9家,今年停業與解散家數均幾乎為去年同期翻倍。
觀光局統計,2018年至2020年3月的旅行社家數分別有3034、3085、3152家,1到3月停業家數分別為0、5、10家;解散家數分別為15、5、9家。與去年同期相比,停業、解散家數均增近一倍。
根據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公告,截至13日為止已有21家旅行社停止營業,其中多數是專營自由行的旅客,業者認為,目前暫停營業,等疫情結束,陸客自由行回流有機會繼續營業。
為協助產業度過難關,觀光局也祭出紓困2.0,目前已開放申請,分別補助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給予雇主薪資費用之4成補助及部分營運費用負擔,也包含民宿經營者、導遊、領隊及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等,觀光局強調,請領補助者,3個月內不可資遣員工、停業或歇業。
▲新冠肺炎衝擊,台北車站大廳人潮明顯減少。(圖/記者李宜秦攝)
針對旅館業,每家至少補貼20萬元,依其供營業使用不動產之地價稅及房屋稅作為補貼基準(不限納稅人,承租人亦參照該基準發放補貼),補貼比率為地價稅及房屋稅超過10萬元部份各依規定上限加計25%。
針對民宿業,只要是108年12月31日前取得民宿登記證,且於今年3月底前仍營業中之合法民宿,如獲本局頒發好客民宿標章且在有效期限內之民宿每家10萬元,一般民宿每家5萬元。
▲觀光局因疫情暫停旅行社出入團業務,導致多家旅行社營運大受影響。
針對旅行社,每家總公司每月補貼10萬元,每家分公司每月補貼5萬元,得與薪資費用補貼合併申請。觀光遊樂業則是每家一次性補貼20萬元,得與薪資費用補貼合併申請。
另外若是最近一年內曾執行接待或引導來臺觀光旅客旅遊業務,或引導出國觀光旅客團體旅遊業務累計8團以上的導遊或領隊人員,且總天數40天以上者,可每月補貼1萬元;最近1年內帶40團且總天數80天以上的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也可每月補貼1萬元,均連續補貼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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