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魔女電波拉皮意外毀容 照片慘被當「負面教材」推銷保養品...她崩潰怒提告

▲▼電波拉皮毀容受害者出面控訴記者會。(圖/記者徐斌慎攝)

▲林女因電波拉皮意外毀容,在記者會淚訴心酸,不料受傷的照片,竟被直銷、網購業者拿去宣傳保養品,讓她氣得提告。(圖/記者徐斌慎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林姓女子於2019年間,因電波拉皮手術意外,導致臉頰、頸部燒傷,事後將照片貼在個人臉書抒發,不料照片竟被曹姓女子引用推銷保養品,「AMZ亞瑪勁線上購物」也引用新聞照片打廣告;林女向曹女、網購業者分別求償100萬,北院日前判曹女應賠5萬、業者免賠。

林女控訴,曹女於2019年7月,引用她登在臉書上臉頰受傷前、後的照片,以「擁有千萬年薪,顏質高、愛健身的美魔女,因為一次電波拉提毀了她一生」、「我比她幸運,遇到了皙之密(保養品),真的奉勸大家,不要為了一時快速的效果,而賠上生命中最重要的皮」等內容,發文宣傳直銷保養品;另外,「AMZ亞瑪勁線上購物」也引用她的照片,廣發「電波拉皮嗎?可能面臨灼傷、毀容!醫美潛藏的『美容危機』!」電子文宣,推銷保養品。

林女不滿自己的遭遇,被曹女及網購業者拿來當成「負面材料」,依侵害肖像權、損害名譽,像他們各求償100萬元,並要求曹女於臉書刊登道歉啟事。

曹女表示,她只是和網友討論醫美話題時,引用了林女的照片,並沒有藉此營利,她願刊登道歉啟事,但無力賠償100萬元;網購業者表示,他們是引用媒體報導的新聞照片,並不知道照片上的人是誰,且引用照片大多有遮掩、或僅局部特寫,並無法辨識出個人身分,且林女接受報導時,已同意公開照片,自然不能再主張肖像權求償。

法官認為,曹女的發文內容,是對林女醫療糾紛的新聞事件評論,受言論自由保障,但她引用林女的個人照片作「負面教材」,目的也非出於良善、而是為宣傳美容產品,應負賠償責任,判她應賠林女5萬。

網購業者部分,法官認為,他們引用已模糊處理、非完整的照片,難以辨識肖像中的人物,引用方式屬社會生活合理範圍,並沒有嚴重侵害林女的肖像權,判業者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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