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恐被解散!婦聯會緊急發動萬人連署 3大主張批黨產會、內政部追殺

2020年04月25日 18:37

▲▼不當黨產,婦聯會,國民黨。(圖/記者林敬旻攝)

▲婦聯會大樓。(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內政部2019年要求屬政治團體的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以下簡稱婦聯會)轉型為政黨,然後婦聯會卻在2019年底決議不轉型,因此內政部給予4個月的補正期限,否則27日要下令解散清算。對此,婦聯會海外成員在24日發起連署,希望各界搶救婦聯會,而婦聯會主委雷倩25日也在臉書分享連署書,盼解救危在旦夕的婦聯會。

雷倩25日在臉書上提到,海外婦聯會友們發動的聯署,是他們「司法抗爭,國際關注、群眾聲援」行動的最後一棒,短短一天已超過3萬多人關心轉傳,「請大家救救婦聯會 ,懇請協助緊急連署!蔣夫人創辦的婦聯會有70年服務歷史,不應被內政部解散消滅,請求您大力轉傳支持。」

婦聯會海外成員發起的「救救婦聯會」連署書中顯示,過去四年婦聯會持續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內政部聯手追殺。黨產會罔顧事實,逕行認定婦聯會99.3%(約台幣388億元)財產為不當取得,予以沒收;內政部依政黨法,強迫從事公益服務社會的婦聯會轉型為政黨,否則最快在4月27日即得下令解散清算。

婦聯會連署書指出,對以上的政府作為,他們提出各種申請、訴願及行政訴訟,竭盡全力尋求司法救濟,法官們亦認為黨產會的處分顯有違憲之虞,聲請大法官解釋,並裁定在釋憲結果前停止審判。但4月27日轉瞬即至,婦聯會危在旦夕。

連署書提出婦聯會3大主張,希望連署人能分享和轉傳,第一,婦聯會為公益組織,無意「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政黨法對政黨的定義),不應被內政部強迫轉型為政黨;第二,蔣夫人創辦的婦聯會有70年服務歷史,不應被內政部解散消滅!應容許這個愛國敬軍組織繼續貢獻國家社會。

連署書提到,第三,婦聯會的經費大多來自海內外捐款,不應被黨產會沒收充公!婦聯會財產應用之於社會,除繼續自行辦理公益事項,應成為其他社福團體的資源平台,幫助台灣高關懷、高風險及特殊需要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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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會海外成員發起的「救救婦聯會」連署。(圖/翻攝自婦聯會連署書

▲▼婦聯會海外成員發起的「救救婦聯會」連署。(圖/翻攝自婦聯會連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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