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字如面節目導演。(圖/翻攝自澎湃新聞)
文/中央社台北25日電
已故作家三毛的父親寫給她的信 ,被中國文化節目「見字如面」拿來讓來賓朗誦,三毛家屬以侵害著作權為由,提告該節目並請求賠償損失約人民幣11萬元。全案昨天開庭,未當庭宣判。
中國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報導,24日的這場開庭採直播方式進行,受到網友和媒體的關注,40餘家媒體 和平台同步直播,共有約1700萬網友觀看。
「見字如面」是一檔文化節目,書信朗讀是節目的內容主軸,藉此「帶領觀眾走進那些依稀鮮活的時代場 景、人生故事」。在第二季節目中,來賓朗讀了三毛父親寫給三毛的書信,三毛遺屬以侵害文字作品著作權為由,將「見字如面」節目訴至北京互聯網法院。
根據報導,三毛遺屬陳氏三姊弟訴稱,在三毛及其父母去世後,三姐弟依法繼承了三毛父親寫給三毛的書 信著作權,該封書信至今仍在著作權保護期內。
三毛的三姊弟提告此節目聯合出品方:北京實力電 傳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騰訊企鵝影視文化傳播 有限公司、黑龍江廣播電視台,要求刊登聲明賠禮道歉 ,消除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合理 支出共計人民幣11萬餘元(新台幣46.2萬元)。
上述三被告均不認可陳氏姊弟為涉案書信的權利人 ,且都認為其行為構成著作權法中的合理使用,同時, 它們認為原告索賠金額過高。
根據北京日報App,庭審中,陳氏三姊弟的代理律師表示,節目方在使用涉案書信時改變了作品標題,改動了字句、段落,且引用內容並不完整,書信原文4000 餘字,節目中僅節選了千餘字。他們認為,這種修改使得書信「從大愛修改成了小愛,傷害了原告及其家人的 情感」。
但節目方回應稱,家書本沒有固定標題,節目中標 明的書信標題「你這一次的境界,是沒有回頭路可言了 」摘錄自書信原句。雖然節目在使用作品時確實做了部 分文字性的修改和刪節,但沒有對實際含義進行調整。
節目方認為,這種朗讀應認定為對作品的合理使用 。且節目播出後得到了媒體、觀眾的廣泛稱讚,沒有導致公眾對三毛及其親人的負面評價,因此原告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沒有依據。
陳氏三姐弟代理律師反駁稱,即使是合理使用,行 為人也不得侵犯權利人的享有的修改權、資訊網路傳播 權等權利。節目中書信朗讀部分是主體,評委點評的時長、內容量均與書信朗讀部分存在差距,且節目存在投放廣告、收取會員費用等盈利行為,不應認定為合理使用。
在庭審結束前,節目方表達了與三毛家屬的和解意願,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三毛,原名陳懋平,後來自己改名為陳平,作品風 靡兩岸。1970年代後期開始,她的作品在台灣擁有許多 讀者,1989年她首次返回大陸家鄉,即使在1991年時過 世,至今在大陸仍然有龐大的讀者群。(編輯:張淑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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