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控訴對門的陳姓鄰居將遺照掛在家門口,讓她心神不寧無法居住家中,提告訴請撤照並求償精神慰撫金。(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徐愷昕/新北報導
林姓女子控訴陳姓鄰居將祖父遺照放在自家門口,讓她每回出入撞見都會被嚇到,心神不得安寧的情況下根本無法安心入住,迫使最後只好以低價售出房屋,對此她決定提告訴請陳男清除遺照,並求償精神慰撫金80萬。新北地院審結判陳男必須將遺照撤下,但不須賠償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林女2019年時花1610萬購得新北市三重區一大樓13樓房屋,入住後卻發現對面的陳姓鄰居會在家門口掛上先人遺照、香案及各種雜物,害她每日心神不寧,林女認為陳男行為就是故意利用一般人對陌生往生者遺照的忌諱、嫌惡及恐懼心理,讓她無法安心居住,也難以出租他人,迫使她最後只好將住家低價賣給陳男。
法院審理時,林女除了訴請陳男清除遺照及雜物外,同時也要求對方支付自2019年8月起至清除雜物日止,她每月的租金損失、管理費、水電費、看診費及精神慰撫金總計80萬元。
法庭上陳男辯稱,會將過世爺爺的照片掛在家門口,是因林女房屋的前屋主曾在家中牆壁掛著內褲對著他,導致他家風水變差,經請教半仙(乩童)後,才會聽詢師父建議掛上照片請祖先保佑,當時有詢問師父何時可以撤掉,師父說要等孩子7歲再撤下,所以再過2年他就會取下遺照。
陳男再稱,林女2019年6月購屋時就已知道鄰居門口掛有祖先遺照,代表她是能接受這樣的環境才會購屋,對此認為「遺照」與林女恐慌沒有直接關係。
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經提醒陳男已將雜物清除,但遺照掛門口的部分,仍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故依法要求他必須清除,不過林女要求賠償的部分皆駁回,陳男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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