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醉遭運將撿屍,運將因此被依犯乘機性交未遂罪,一審判2年徒刑。(示意圖/pixabay)
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一名30多歲輕熟女小萍(化名)喝醉搭乘計程車要回家,以為陳姓男運將好心攙扶她上樓,不料將她扶進房間後,竟遭運將用生殖器非禮,就在即將性侵得逞的前一刻,小萍驚覺下面有異物碰觸,嚇醒大叫,運將才落荒而逃。運將到案後辯稱,他有吃小萍豆腐,但否認性侵,台北地院不採信運將說法,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2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9年4月7日凌晨2時許,小萍與友人至北市東區的KTV飲酒歡唱,聚會結束後,小萍搭計程車返家後,因酒醉癱軟無力下車及自行上樓,於是由運將下車攙扶,再揹小萍走進住處大樓並搭乘電梯至3樓,小萍開啟大門指紋密碼鎖後,運將隨同小萍進入屋內,將小萍扶到床上,並協助小萍拔除隱形眼鏡。不料運將見小萍酒醉未醒,竟色慾薰心,脫下自己褲子並拉下小萍內褲,徒手押住小萍雙手,再用生殖器碰觸小萍外陰部,試圖插入陰道從事性交行為,小萍頓時驚覺有異,大叫「走開、不要」,運將才逃離現場沒得逞。
然而運將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他下車後,一直攙扶揹負小萍,流了很多汗,過程中,雖多少有吃小萍豆腐,但他在進入小萍臥房,協助小萍躺到床上並拔除隱形眼鏡後,就離開了,並沒有脫褲子,也沒有要性侵。
運將的辯護律師也稱,有可能是因運將身上的汗液流下,而滲透沾染到小萍的外陰部及內褲,才檢出運將的DNA。
▲運將載醉女回家,揹她搭電梯、開鎖、進門,還幫她拔掉隱形眼鏡,但卻受不了下體衝動而遭判刑。(示意圖/pixabay)
小萍則說,當天運將扶他進房後,運將就突然壓在她身上說:「我受不了了,好想要…」,並抓住她的雙手,把她壓在床上,致她右手臂有瘀青,然後運將脫下褲子,試圖將生殖器放入她的下體,她抗拒大喊:「走開、不要!」運將就離開了,整個過程大約10分鐘,由於當時因太醉就睡著了,直到當天下午3點酒醒起床,發現自己沒穿衣服,只有穿內褲,就去驗傷報警。
法官指出,小萍當時是身穿藍色低胸的連身短褲裝,從胸部一直到私處都覆蓋住,運將不可能直接觸碰到小萍的私處,且汗液要滲透,怎麼可能只沾到「褲底內側」而沒有「外側」呢?認為運將說法是推諉卸責之詞,不足採信,因此審酌運將犯後飾詞又否認犯罪,態度非佳,且迄今未能與小萍達成和解,獲得宥恕等一切情狀,判他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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