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佈「高雄3例染疫死亡隱匿不公告」訊息 屏東男支付公庫2萬+法治教育 

▲屏東地檢署將散佈不實染疫假訊息的林男緩起訴處分,支付公庫2萬元             。(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屏東地檢署將散佈不實染疫假訊息的林男緩起訴處分,支付公庫2萬元 。(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林姓男子日前散佈高雄地區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出現3名死亡案例而隱匿不公布情事的假訊息,刑事局蒐證發現函轉屏東縣警局刑警大隊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林男坦承散佈該訊息,檢方28日諭知緩起訴處分,並在緩起訴處分確定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2萬元及參加地檢署觀護人室安排之法治教育1場次。

屏東地檢署強調,新冠肺炎疫情已於世界各國持續蔓延擴大,為避免不實疫情影響防疫工作,並造成民眾過度恐慌,該署持續指揮司法警察機關從速偵辦散播不實疫情案件。

高雄地區並無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出現3名死亡案例而隱匿不公布之情事,日前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蒐證後發現,有民眾以社群軟體散播高雄地區有3名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死亡案例而隱匿不予公布之不實訊息,隨即函轉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調查。

檢警調查,林男未經查證,於2020年3月8日某時許起,以手機連結網路上網,至多數人得以共見聞之社群軟體facebook,張貼「高雄確診死亡的也是沒有人敢公佈啊!我知道的就有三例,但是不能亂說,說了會被察水錶」等文字,散布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及傳染病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

檢警傳訊林男到案,他坦承散佈不實訊息,由於其犯後態度良好,且件事證明確,業經檢察官諭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條件為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2萬元及參加本署觀護人室安排之法治教育1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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