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及友人向櫃檯人員威脅要認識館長。(資料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記者徐愷昕/新北報導
張姓男子2018年4月間帶著十多名黑衣人到「館長」陳之漢開設的健身俱樂部館鬧場,囂張拍桌嗆聲外,還恐嚇要索討30張會員卡,後來館長選擇報警處理,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完,刑事部分15日依恐嚇得利未遂罪,判張男6個月徒刑,其餘3名共犯各處3個月至4個月不等徒刑;民事部分,張男等4人賠償6萬元,另張須再單獨賠償3萬元。可上訴。
2018年4月5日晚間11點多,十多名名黑衣人跑到「館長」陳之漢開設的健身俱樂部館鬧場,囂張拍桌嗆聲,自稱「林口我最兇、林口現在我做主」,隨後還恐嚇健身俱樂部的經理,「叫館長來,我找他抬槓」、「明天我叫一個12噸擋著,看你們要怎麼做事」、「練這麼勇,怎樣?叫他來不來,整天在直播」,甚至說出,「找一支可以刺的下來」等有加害生命、身體、財產的言語。
除此之外,張男還叫健身房副總到林口海產店說要和解,結果擺鴻門宴,恐嚇要30張會員卡,不然就叫砂石車擋門口進出,行徑相當囂張。對此館長爆氣,要律師全部提告。
▲館長開直播怒嗆黑衣人,「逗陣欸要處理你,都是我拉住」。(圖/翻攝館長直播影片)
警方表示,張姓男子是館長忠實粉絲,平時從事中古車買賣,時常觀看館長直播,案發當晚間跟朋友在附近熱炒店喝酒後,借酒壯膽,闖入林口區仁愛路二段的成吉思汗健身房,不斷在櫃檯前階梯吵著要見館長,但因館長當日有事不在館內,眼見人遲遲未出面,他才耍賴大吼「今天不叫館長出面,就不讓健身房做生意」,甚至率眾叫囂。
刑事部分,法院審理完15日依恐嚇得利未遂罪,判張男6個月徒刑,其餘3名共犯分別被判處3個月至4個月不等徒刑;另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民事部分,館長向張男等4人求償總計20萬元,另針對張男恐嚇得利未遂侵權行為,求償200萬元非財產上損害,但法官認為館長求償的精神慰撫金過高,審結判張男等4人賠償6萬元,張男另須賠償館長3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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