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攻佔政院改判有罪 林飛帆:令人遺憾也難以贊同

▲▼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也到場關切判決結果。(圖/記者吳銘峯攝)

▲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蔡文鈴/台北報導

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案28日二審宣判逆轉,學運領袖魏揚等6人從一審無罪改犯煽惑他人犯罪之罪,分別判刑2到4月,均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對此,當年為太陽花學運領袖,現任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在臉書發文表示,「這是一個令人遺憾也難以贊同的判決結果!」

林飛帆表示,2014年的318運動和323佔領行政院事件都是整個「反服貿運動」的一部分。因為當時台灣公民社會的努力,才能讓台灣免於過去國民黨過度傾中而導致的嚴重後果。這些,放在六年後的今日回想起來,「我依舊認為是正確的,也是當時挽救台灣民主不得不的選擇。」

林飛帆說,三一八案最終被地院與高院分別依「公民不服從」和「言論自由」判決無罪,而對323行政院案,「我認為也應以同樣的標準檢視」,但卻被以「煽惑罪」等威權時期遺留下的不合民主社會常理的法律,作為判決有罪的依據,「我認為這樣的法律也是時候應該被檢討和修正。」

林飛帆強調,作為這個運動的參與者,希望大家能夠記得這場運動裡還有許許多多沒有被看見的人,是他們共同的努力,台灣才能免於馬政府將台灣鎖進一個中國的泥淖,讓今天的我們尚且能享有自由和民主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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