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伊森、林昱萱/嘉義報導
鐵路勇警李承翰2019年7月在台鐵上處理逃票事件,沒想到逃票的鄭姓男子卻持刀將他捅傷,而他保護了全車乘客,卻因腹部被捅傷,最後經送醫搶救後仍是不幸宣告不治,引發社會嘩然。對此,稍早法官判決出爐,因「精神問題」判他無罪,並以50萬元交保、強制就醫5年。
▲鄭男獲判無罪。(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一審結辯後,檢方主張鄭男雖被鑑定為思覺失調症患者,但仍有辨識、控制能力,因此建請法官判處無期徒刑,不過日前開庭時,鄭男經醫院鑑定後,法官認為鄭於行為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且妄想內容與犯案行為有絕對交互關聯,故其犯案行為是受「精神狀態」影響所致,已達《刑法》第19條第1項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之程度,因此判無罪,但鄭男須強制就醫5年。
不過,法官考量鄭男罹有思覺失調症,長期服藥不規則,病識感不佳,且犯案情節重大,造成社會大眾恐慌,基於維護社會安寧秩序,依規定認為仍應有諭知具保之必要,參酌鄭男家庭經濟狀況,裁定50萬元交保。
▲鐵路勇警李承翰殞命。(圖/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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