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王姓女業務因為工作與鄭姓人夫熟識,今年1月間兩人透過臉書互傳「我相信你還是很愛我滴(的)」、「我發現我頂多一天沒看到你,第二天我就覺得有點久了」等曖昧訊息,結果被鄭妻發現,反遭提告求償40萬元。士林地院簡易庭認為王女的行為確實侵害配偶權,最後判她應賠償鄭妻9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王女聲稱她都是這樣「關心」朋友、同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鄭妻在判決書中主張,丈夫因為工作關係與王女有往來,她在明知男方已婚的狀態下,仍從今年1月起傳送曖昧訊息,包含「我相信你還是很愛我滴(的)」、「你明天不是要陪你老婆出去」、「我好想你」等等,丈夫也回答想跟她出去相親相愛。
這還不是最誇張的,鄭妻聲稱,當這件事情曝光之後,王女聽到可能會挨告,表面上先是道歉,背後卻對丈夫訴苦,「趕快睡,明天才能見面,我很期待明天」、「我發現我頂多一天沒看到你,第二天我就覺得有點久了」、「還會很想你,還會很愛你」,害他們的婚姻關係產生破綻,險些離婚,越想越不甘心,這才決定提告求償40萬元。
▲鄭妻與丈夫差點吵到離婚。
對於被指控為小三,王女辯稱,鄭妻是用聊天資料斷章取義,雖然她的確有傳送上述訊息給鄭男,但不論是對身邊男女同事還是朋友,她都是以這樣的方式進行聊天對話,並非只對鄭男如此,這些內容都是普通朋友之間的對話而已,況且男方也沒有特別袒護,兩人之間是清白的。
不過,士林簡易庭法官認為,王女坦承傳送訊息,也沒有否認知道鄭男已婚,卻在聊天內容使用親暱用語,顯然已經逾越與一般朋友間正常交往的範疇,足以認定破壞鄭姓夫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侵害鄭妻的配偶權,考量到逾越的程度尚非嚴重,最後裁定應賠償9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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