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丈夫水鳥達曾積極發動連署,希望能替妻子討回公道。(圖/取自被害人臉書)
記者王佩翊/綜合外電報導
鐵路勇警李承翰2019年7月因處理逃票事件,在車廂內遭鄭男捅傷腹部,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稍早一審法官判決出爐,認為鄭男罹患「思覺失調症」,因精神狀態影響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之程度,因此判無罪,引發外界譁然。事實上,日本也有類似案件,一名陸籍女子于靜2015年在日本開車連續衝撞5人,造成1死4傷,然而高院二審法官卻以其患有「思覺失調症」為由推翻一審8年判決,改判于靜無罪。
根據《共同社》報導,日本濱松市一名現年37歲的陸籍女性于靜2015年5月2日,載著現年60歲的丈夫行經JR濱松站附近的一個十字路口時,突然猛踩煞車胡亂衝撞,當場撞上人行道上5名行人,造成當時年僅31歲的水鳥真希因腦挫傷死亡,她的丈夫水島達也與當時僅10個月大的女兒也因此受傷,另外還有2人遭受波及受傷。
據了解,于靜撞人後一路駕車逃至200公尺遠外,直到撞上另一輛正在等待號誌燈變換的車輛後才停下。于靜與丈夫當場被警方逮捕。一審法官認為,于靜罪刑重大,雖然辯護律師堅稱其患有「思覺失調症」,但靜岡地方法院仍判處她8年徒刑。沒想到就在2019年二審時,東京高院推翻一審判決,改判于靜無罪,引發外界熱議。死者水鳥真希的先生水鳥達也得知判決結果後心痛表示,無法接受,決心發起連署繼續上告。
當時坐在副駕、跟于靜同車的60歲丈夫因未及時阻止妻子犯案,被以過失致死罪名函送檢方偵辦,但卻獲不起訴處分。死者家屬水鳥達也認為,既然于靜患有精神疾病,那麼丈夫應該負起相對責任,因此要求成立檢察審查會重新審議。審查會22日以「可提前預期妻子在駕駛車輛時發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如果採取禁止嫌犯開車或是註銷其駕照等事前措施,應可避免事故發生」等理由,得出「不起訴不當」結論,檢察官可重新進行搜查,決定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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