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鐵路警嫌「辨識能力全失」無罪 精神科醫師:理由不夠充足

▲▼李承翰。(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殺鐵路警兇嫌無罪,有精神科醫師認為判決難以讓人信服。(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殺鐵路警案兇嫌,被判定行凶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法官據此判決無罪、50萬元交保。對此有精神科醫師認為,判決書引用鑑定報告中,對「完全喪失」辨識能力的理由不夠充足、難以讓人信服。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草屯療養院精神科醫師沈政男認為,從新聞可以得知兇嫌是思覺失調症而且症狀惡化。他透露,嚴重思覺失調症患者會每天都認為有人要害他,但是家人應該發現兇嫌隨身攜帶刀具時就要有警覺,應該向公衛單位請求協助。

對於法官判決,沈政男表示,兇嫌被判定行凶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是有可能完全喪失辨識能力,但判決書引用鑑定報告中,對「完全喪失」辨識能力的理由不夠充足,也沒說明完全喪失的前因,以及兇嫌的被害妄想與鐵路警、列車長的連結,難以讓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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