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花與應召集團媒介阿桃賣淫。(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桃園報導
一名女子「阿花」(化名)與應召集團成員,媒介另名女子「阿桃」(化名)以一次4000元的價格進行性交易,其中2000元的報酬由阿桃自得、500元為阿花所得,餘下的1500元則由應召集團所得。對此,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法判阿花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該應召集團在論壇上攬客後,由阿花通知阿桃到花蓮某間套房,以一次4000元的價格,與不特定男客從事性交易,而其交易內容則是替男客進行油壓按摩、口交、最後再替男客戴上保險套,進行全套性交易。完事之後則由阿桃留存其中2000元,其餘的則匯款給阿花,而阿花再從中抽取500元、其餘的1500元則歸應召集團所有。
警方在論壇上看到該集團的攬客廣告後,隨即佯裝男客與該集團聯繫,等到實際與阿桃碰面之後,立即表明警方身分,並於現場查扣346個保險套。對此,阿花對於犯行坦承不諱,而法官審理後,依犯圖利容留性交罪,處以有期徒刑2月。
【更多新聞】
高職妹戀上已婚教官!日本爽玩5天打卡:好棒~ 「撒嬌小可愛」FB高調狂曬床照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