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移民署外觀。(資料照/記者張君豪攝)
文/中央社
內政部統計,108年歸化國籍人數共3438人,其中,越南籍2325人最多,菲律賓籍362人居次、印尼籍350人排第三,合計東南亞國家者就有3295人,歸化原因以「為國人配偶」最多,占86.1%。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最新統計,108年歸化國籍人數計3438人,較107年減少114人。歸化原因以「為國人配偶」者2960人(占86.1%)最多,「未成年人之(養)父母現為國人」者132人(占3.84%)次之,「自願歸化」者113人(占3.29%)居第3。
內政部指出,108年歸化者原國籍以越南籍2325人(占67.63%)最多,菲律賓籍362人居次、印尼籍350人排第三,合計東南亞國家者就有3295人(占95.84%),與去年比較,越南籍減少152人最多,另馬來西亞籍增加26人較多。
內政部表示,108年歸化國籍的女性共3097人(占90.08%),遠高於男性341人(占9.92%);其中,女性「為國人配偶」者2794人(占90.22%),以越南籍配偶占73.05%為主,男性歸化國籍者同以「為國人配偶」者166人(占48.68%)最多,又以越南籍配偶占24.10%最多。
內政部指出,歸化國籍者以外國人與國民結婚為大宗,近年因加強外籍配偶境外訪談、各國經貿交流及社會發展等變化,與外籍聯姻對數漸減,導致歸化國籍人數自99年7692人逐年遞減至105年3252人。105年國籍法修正公布,放寬歸化條件,106年人數升至5366人,107年、108年又趨穩。
另外,政府為延攬優秀外籍專業人士來台,針對「有殊勳於我國」,經行政院核准,或是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及其他領域的高級專業人才有助台灣利益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經內政部召開審查會審查通過,許可歸化後免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
內政部表示,截至109年4月底,「有殊勳於我國」歸化國籍者計73人,歐洲37人占52.11%最多,美洲24人占33.80%居次。另有139位「高級專業人才」符合國籍法規定,不用放棄原國籍成功歸化國籍,以亞洲49人占39.52%最多,美洲39人占31.45%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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