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判無罪...嘉義地院電話遭灌爆! 警派員「擺攤」維安

▲刺殺鐵路警案判決後,民眾不滿嘉義地院,避免民眾攻擊公署,警方加派人力。(圖/記者翁伊森攝)

▲刺殺鐵路警案判決後,警方加派人車確保地院及法官安全。(圖/記者翁伊森攝)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鐵路警李承翰被刺身亡案,日前嘉義地院鑑因鄭男思覺失調判無罪,判決一出引起社會各界譁然。民眾抱怨電話不斷湧入法院,連合議庭上三位法官及精神鑑定醫師也遭民眾網路謾罵。嘉義地區警方因擔心民眾行為失控,因此3日開始由二分局派出兩偵查員一組,每班輪值兩小時,確保地院及法官安全。

▲刺殺鐵路警案判決後,民眾不滿嘉義地院,避免民眾攻擊公署,警方加派人力。(圖/記者翁伊森攝)

▲警方加派人力,兩人一組顧防法院。(圖/記者翁伊森攝)

嘉義地方法院4月30日宣布殺死鐵路警李承翰的鄭姓兇嫌無罪,當天嘉義地檢隨即做出抗告,而台南高分院也發回嘉義地院重裁,需由庭長卓春慧、法官林家賢、法官鄭諺重組合議庭,地院也提出附帶7項條件,才准鄭嫌具保。

▲刺殺鐵路警案判決後,民眾不滿嘉義地院,避免民眾攻擊公署,警方加派人力。(圖/記者翁伊森攝)

▲地方法院一到五才有服務。(圖/記者翁伊森攝)

嘉義地檢日對地院交保裁定的抗告書內容指出,鄭嫌交保後需限制住居、要到指定醫院精神科就診、依醫囑按時服藥、不得故意犯罪等7大事項,均無強制執行力,且欠缺即時監督機制,如何得知被告獲具保後,確實自行前往醫療院所、精神科就診,甚至是否依醫囑服藥、接受治療。加上無法直接強制被告就醫,甚至是否能立即尋獲、再度執行羈押都不確定。

嘉義地檢已聲請對鄭送醫監護,台南高分院已受理分案,審理後將有二個結果。一、若地檢抗告遭駁回,將維持七條件交保;二、若做成撤銷裁定,嘉義地方法院合議庭,則必需再重新裁定鄭嫌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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