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姓殺警嫌犯。(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翁伊森、莊智勝/嘉義報導
涉犯嘉義殺警案的鄭姓凶嫌一審獲判無罪震驚全台,經檢方二次抗告,嘉義地院今更裁,限鄭嫌24小時內繳納新台幣100萬元具保,如若時限一過,鄭嫌仍未支付,則將失去效力、繼續羈押。鄭嫌4日上午10時40分許簽收裁定書時,神情漠然、不發一語;稍早鄭嫌辯護人則轉達鄭及其家人無能力支付百萬保釋金,因此嘉義地院不再等待24小時屆滿,本案已由檢察官提起上訴,並於下午2時40分依程序將全案卷證及鄭嫌送往台南高分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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