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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紓困3萬元救命錢 入帳即遭法院強制執行…立委:勞動部解決

▲立委蘇震清就勞小工紓困補助金遭法院強制執行質詢勞動部次長劉士豪。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立委蘇震清(右)就勞工紓困補助金入帳遭法院強制執行現象,質詢勞動部次長劉士豪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勞動部已發布「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紓困方案,審核通過者一次核撥3個月補助金3萬元。為確保勞工可以領到這筆救命錢,紓困特別條例增訂相關規定,不得作為強制執行之標的。但目前已發生該筆補助金被 法院強制執行情事。對此,屏東縣籍立委蘇震清4日質詢勞動部次長劉士豪時,要求設法解決,並避免個案成為通案。

蘇震清於4月27日質詢經濟部長沈榮津時,表示勞動部的勞工紓困方案上路後,他曾接獲勞工朋友的陳情,3萬元補助金因為卡債問題遭到凍結。雖然紓困申請書上有說明可以申請改領現金支票,但不得凍結抵債。

蘇震清持續追蹤該個案後,發現法院4月23日寄出強制執行命令,郵局於24日收到,該筆補助金當天入帳後,就被扣走,目前只能向法院聲明異議,未來還在未定數。

蘇震清今天質詢勞動部次長劉士豪時,表示4月21日公告的紓困特別條例增訂第九條之一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以確保需要紓困的勞工可以保有領到這筆錢的權利。卻在公告後兩天,法院就寄出強制執行命令,將這位勞工朋友的補助金扣走,明顯與規定不合。

蘇震清避免個案成為通案,對於已經被強制執行命令扣押紓困補助金的民眾,勞動部必須先行把補助金補發給當事人,後續再由勞動部向銀行討回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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