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女在國小與友人談天,竟遇色狼飛撲撫摸還強扯衣物。法官一審判色狼6月徒刑。(示意圖/123RF)
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炎熱的夏天裡,一名何姓男子看到貌美如花的17歲少女芊芊(化名),竟「凍未條」尾隨飛撲壓制,然後「狼爪非禮」,何男犯後承認,就是想對芊芊毛手毛腳。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何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9年8月10日晚間9時許,何男在北市文山區木柵國小內,見芊芊與友人在國小操場司令台聊天,何男因覺得芊芊面貌皎好而尾隨在後,芊芊發現後,隨即加快腳步離去,沒想到何男竟從芊芊後方追上,並將芊芊撲倒在地,然後雙腳跨過芊芊身體以壓制,進而撫摸芊芊大腿並拉扯其衣物,芊芊及友人嚇得不斷尖叫並推打何男,揚言要報警,何男才起身逃離。何男的強暴行為,也造成芊芊的左右手肘及左手腕受到擦挫傷等傷害。
何男到案後自承,當時他突然性慾高漲,看到芊芊與她的朋友聊天,覺得芊芊很漂亮就尾隨她,並將芊芊撲倒以腳跨過其身體,想要摸她、親她,對她毛手毛腳,以滿足慾望。
法官認為,何男毫不尊重芊芊的性自主決定權,致芊芊身心受創,迄今也未能與芊芊達成和解,彌補芊芊的損害,審酌何男無前科,犯後坦認犯行等一切情狀,判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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