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台播出「女大畢業遭輾爆頭」刻意重複播出輾壓過程畫面,遭NCC重罰60萬元(圖/NCC提供)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日對新聞台內容、畫面過於血腥、暴力、違反新聞「普」級的規定開鍘重罰,其中三立新聞台「恐怖內輪差!大學畢業生求職途中 遭輾亡」畫面被重罰60萬元,TVBS同一則新聞被罰20萬元,另有4家新聞被發函改進;另一則「港警槍擊抗爭民眾」新聞報導,也因涉有血腥暴力等不妥內容,包括公視在內有13家新聞台被發函改進。
NCC6日的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決議計有3件核處罰款、1件警告。其中TVBS「樂活全家GO」節目及中視新聞台「開心有夠讚」,因節目廣告化,分別予以核處80萬元及警告;三立新聞台「1600iNEWs」節目及TVBS新聞台「晚間67點新聞」節目,播出「求職面試遭輾斃」新聞報導,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規定,分別予以核處60萬元及20萬元。
NCC內容處簡任視察陳書銘表示,「求職面試遭輾斃」這則新聞各家電視台都有播出,處理方式也有很大不同,其中三立新聞播出詳細輾壓過程的畫面,且刻意重複多次,所以被處60萬元重罰;三立、TVBS這2家的畫面馬賽克範圍較小,相較其也有播出這則新聞的電視台則是以更大範圍的馬賽克處理。
另外於108年11月11日共有年代新聞台、華視主頻、台視主頻、壹電視新聞台、TVBS、TVBS新聞台、寰宇新聞台、民視新聞台、公共電視主頻、三立新聞台、東森新聞台、中視綜合台、中天新聞台等13個頻道播出「港警槍擊抗爭民眾」新聞報導,決議發函改進,NCC認為類似新聞涉有血腥暴力等不妥內容,於考量公共利益性外,對於過度暴力畫面,仍應行適當之處理,或於播出時主播口頭提醒,或必要時於鏡面加註警語,以降低該等畫面造成民眾過度驚恐或引發未成年兒少模仿之疑慮。
陳書銘表示,這13家新聞台的內容都來自港媒「丘品新聞」,雖然新聞台對畫面都有做過處理,但諮詢委員認為仍應再加上警語。
台視、台視新聞台、民視無線台及民視新聞台108年10月25日播出「求職面試遭輾斃」新聞報導,NCC也發函要求改進,建議交通意外傷亡事件新聞畫面露出,應尊重當事人及家屬之感受,並避免過度聚焦或重複於血腥畫面,引發民眾恐慌及不適。
▲TVBS節目廣告化被罰80萬元(圖/NCC提供)
其他決議發函改進的部分還有:
東森財經新聞台108年10月29日「這!不是新聞」節目,播出內容經內政部來函反映節目來賓對於實價登錄發表之內容不實,決議發函改進,建議政論節目議題涉及公共事務,宜就議題屬性平衡邀請不同背景來賓討論,並宜於節目製播前囑咐來賓議論時皆應有所本,做好查證,若來賓仍有過度無根據之立論,主持人當為即時必要之提醒,以免來賓單方不實言論造成觀眾誤解。
中天新聞台108年11月4日「新聞深喉嚨」及「新聞龍捲風」節目、中視新聞台108年11月4日「新聞深喉嚨」節目,決議發函改進,建議主持人應秉持中立客觀的立場,勿扭曲當事人原意,避免造成民眾認知混淆,激化對立,並注意節目製播應遵循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
▲TVBS新聞播出「恐怖內輪差!大學畢業生求職途中 遭輾亡」新聞報導涉違反電視節目分級及妨害公序良俗,遭NCC罰20萬元(圖/NCC提供)
表格資料:NCC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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