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指控丈夫養小三、找援交妹、挽回前女友,下場出爐。(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陳羿妏/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藍姓女子婚後發現丈夫出軌,丈夫不但有小三,也與援交妹交往、發生關係,甚至還想吃回頭草,向前女友開口要求復合,行徑相當誇張。藍女認為丈夫行為已侵害其配偶權,要求丈夫賠償50萬元。不過,案經台中地院審理一、二審後,最終藍女獲賠35萬元為適當,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藍女於2017年9月29日與丈夫結婚,沒想到丈夫卻隨後在外養小三,並得知兩人已有發生多次性行為,要求丈夫賠償40萬元;隔年4月23日時,藍女又發現丈夫竟在LINE上尋找援交妹,甚至與綽號「可愛的心亞」發生關係,即便丈夫向她表示「只有詢問性交易價錢行為」,她仍決定向丈夫求償5萬元。
然而這還沒結束,事隔一個月後,藍女竟發現丈夫連絡前女友,向前女友表達愛意「我告訴妳,我只會心疼妳,其它我不會」、「對妳,我有情份,我有回憶,對她,我沒有」及「你是我留不住的真愛」等復合語句,此舉已違反配偶間忠誠義務,針對此部分向丈夫求償5萬元。
不過面對藍女指控及求償50萬元一事,丈夫表示,小三其實是婚前就有交往過的前女友之一,強調婚後全心對待藍女,藍女卻以待產為由離家,生產後也不理會他的要求,都不返家,卻對他提起離婚訴訟,另外認為,藍女取得的證據是非法,有違反正當程序,且求償金額過高。
對此,法官勘驗對話記錄及上述說詞,因對話中出現「因為你說當朋友,是朋友關係,可是每次還是找我睡」、「因為我很喜歡妳,可惜我只想有妳陪」,認定藍女指控丈夫養小三一事,至於援交妹、挽回前女友一事,則因證據不夠,認定罪嫌不足,考量兩造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台中地院一審判藍女獲賠35萬元,丈夫認為金額過高再提上訴,二審遭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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