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男在急診室毆打護理師。(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賴姓男子有毒品案件前科,去年12月17日凌晨前往嘉義市某醫院想探視自殘受傷的女友,並且試圖強行帶走,當場被孫姓護理師制止,一氣之下竟然在急診室內徒手狂毆對方,嚇壞其他醫護人員。嘉義地院法官日前依違反醫療法,判他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中提到,賴男當天前往醫院急診室探視女友,之後想將人強行帶走,孫姓護理師見狀立即上前勸阻,並拒絕這個要求,他一氣之下不顧現場還有其他病患,竟然在急診室內徒手毆打護理師長達2分鐘,造成對方受到臉部挫傷、腹部破皮流血等傷害,其他醫護人員也因此受到影響,一度中斷醫療業務。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賴男先前至少涉及4起施用毒品案件被判刑,直到2015年9月間假釋期滿才出獄,還不到5年就因為酒後情緒失控,大鬧急診室還毆傷護理師,可見根本沒有學到教訓,訊後決定依法起訴他。
由於賴男對於上述行為皆坦承不諱,嘉義地院法官認為,他只是因為探視女友受阻,就以強暴方式妨害急診室正常的醫療業務進行,貶損醫護人員的從業尊嚴,也干擾其他病患受救護的機會,考量到他是心繫就醫的友人狀況,酒後一時無法控制情緒才會犯錯,最後依妨害醫療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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