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打死母親,經鑑定患思覺失調症仍判18年,她對母親佈陷阱、反覆施暴的兇殘過程,是判決關鍵。(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北市林姓女子於2019年3月間,痛毆母親致死,士林法院審理期間,雖經台大精神鑑定患思覺失調症,於5月7日仍依傷害直系尊親屬致死罪,重判林女18年,相較嘉義殺警案無罪,判決書中揭露,林女有計畫、反覆、冷血地對母親施暴,使法官堅信她行為當下仍有辨識、控制能力,成了判決的關鍵。
據判決書,林女於2019年3月1日,認為母親將她要告人的訴狀拿走,心中起了施暴的衝動,她先將玻璃碎片灑滿母親臥室,等母親回來便開口怒罵、甚至出手攻擊,林母邊求饒邊往房間躲,卻正好中了林女佈下的「陷阱」,以致腳底受傷無法行走。
而林女洩憤後,雖跑去找精舍的師父談話冷靜,但回家一股火又冒上來,再度衝進母親房內索討訴狀,此次林女更加火爆,不但徒手、腳踩踹母親上半身,更拿棍棒猛烈攻擊、又掐住母親脖子,母親奄奄一息後,林女竟放置不管,直到施暴過了3小時後,才於晚間10點半左右通報119,無奈林母已因多處內臟受損、導致內出血併氣血胸窒息身亡;林女遭逮後,竟還謊稱母親遭黑衣人攻擊,直到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才真相大白。
據台大鑑定報告,林女自2008年於美國離婚後,即熱衷「能量療法」,考量她當時失業、失婚,後面的宗教妄想可能是從這開始,到了2012年情況更加劇烈,除了佛堂的師父外,對周遭人士包含母親在內,都開始有程度不一的被害妄想,而林女回台後,將工作上的不順,全都怪罪於別人,又持續受幻覺、幻聽影響,最後除了母親以外,已不太跟外人互動,社交能力嚴重退化,判定林女患思覺失調症的可能性極高。
法官認為,林女於偵查期間,得知母親死亡時,驚訝表示「過世了喔?」、「以為媽媽還活著」,並數次提及,「以為媽媽很喜歡自己這樣做(施暴),感覺很舒服」、「釋迦摩尼佛苦行僧衝到媽媽左臉,說看可不可以救活」等語,再綜合心理鑑定報告,顯見林女應有受精神疾病影響,且林女報案119時,也有配合消防員指示對母親CPR,認定林女沒有殺害母親的犯意。
但林女整個施暴過程,數度選擇停止、出去找師父、倒垃圾,之後又回來繼續對母親施暴,甚至在施暴前,還先在母親臥室佈滿玻璃碎片,並有計畫地等到母親失去行動能力、達「最佳機會」時才痛毆母親,之後又謊稱母親是遭黑衣人攻擊,卻又在醫師鑑定時推翻自己的說法、坦承之前做筆錄在「編故事」,法官認為,林女行為當下辨識、控制能力與一般人差不多,不適用刑法19條減刑,依傷害直系親屬致死罪判18年徒刑。
林女的表弟於庭外受訪表示,雖不確定林女的精神狀況,但她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嘉義殺警案、新店隨機殺人,總不能每個案子,都能靠精神問題脫罪」,之後也不排除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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