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一名農產大盜犯案足跡沿省道一路從雲林、嘉義、台南、宜蘭再回到雲林,法網恢恢賊星該敗最終遭警方逮獲送辦,巧合的是該名顏姓竊嫌屢犯屢遭逮,均栽在同一名警員現任虎尾分局偵查隊隊長李志文手中;古有七擒七縱,今有三擒三押,清查後顏嫌涉犯竊盜案共47件,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押獲准。
▲顏嫌(中)偷遍全國各地且食髓知味,但都栽在雲林縣警察局現任虎尾分局偵查隊長李志文手裡。(圖/記者蔡佩旻攝)
顏嫌於2015年底,李志文任職臺西分局偵查隊長時,顏嫌假扮砂石業者採購大量烏魚子作為年節送禮使用,挑選了近三箱近28斤烏魚子,結帳時要求雲林區漁會直銷中心銷售人員開立發票及折包裝禮盒之際,即將3箱合計5萬6000多元的烏魚子直接抱上車並駕車逃逸,案發後2天即遭李志文率隊緝獲並遭法院收押。
▲雲林縣警察局現任虎尾分局偵查隊長李志文,連三次將農產大盜緝捕到案移送法辦。(圖/記者蔡佩旻攝)
顏嫌出監後食髓知味一邊環島一邊行竊,到宜蘭縣以相同手法竊取龍蝦、香菇、鮑魚,並以低價向不知情店家銷贓。顏嫌於東部縣市得手多起案件後,於2019年10月18日返回雲林縣之際,李隊長即率同仁持拘票在某汽車旅館內將顏嫌拘提到案,經檢方訊問後認為他有逃亡、再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經分局清查破獲顏嫌涉嫌農漁產品竊盜案共47件。
今年4月24日莿桐鄉傳出有蒜農將2袋100斤蒜頭放置騎樓遭竊,李志文一眼又認出顏嫌所為,即將案情報告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派蕭仕庸檢察官指揮偵辦。4月27日顏嫌至虎尾鎮牛肉加工廠,以慣用手法趁機徒手竊取牛腱1箱得手逃逸後,啟動行跡清查,掌握其行蹤,並持拘票將藏匿在汽車旅館內顏嫌拘提到案,並查獲遭竊牛腱1箱。
▲顏嫌4月24日於莿桐鄉竊取蒜農放置騎樓算頭將2袋100斤。(圖/記者蔡佩旻攝)
警方調查指出,顏嫌於4月20日駕車路經西螺鎮,發現有民眾在路邊曝晒蒜頭,徒手竊取2袋約15斤蒜頭,價值2000元;復於4月24日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莿桐鄉甘西村,見民眾將已剝好的蒜頭放在騎樓下,亦徒手竊取蒜頭2袋共計100斤價值約1萬1000元逃逸,並將贓物變賣花用殆盡。顏嫌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竊盜之虞,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聲押獲准。
警方於顏嫌車上查獲贓物,透抽兩包、烏魚子一片、鮑魚罐頭1瓶、魚翅一片,顏嫌向警方供稱,因其母喜歡吃透抽而鮑魚罐頭、烏魚子欲拿回家孝順父親,遭逮後表示,出監後本洗心革面平打零工,因疫情影響工事減少,缺生活費花用,才出此下策,更說,因疫情知道農民也不好過,所以近期偷的都非高價農產,讓李志文哭笑不得。
顏嫌偷遍全國各地且食髓知味,但都栽在雲林縣警察局現任虎尾分局偵查隊長李志文手裡,且三度犯案均為雲林地檢署聲押獲准。雲林為農業大縣,雲林警方重視維護農漁牧產品防竊安全,今年蒜頭因收成量少價格上揚,引起竊嫌覬覦,雲林縣警察局加強維護蒜田及乾燥場巡邏防竊勤務,保護農民辛苦耕種收獲的心血。
▲顏嫌4月27日至虎尾鎮牛肉加工廠,以慣用手法趁機徒手竊取牛腱1箱得手逃逸。(圖/記者蔡佩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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