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女持刀砍死前夫、女兒,事後赴警局自首。(資料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記者戴若涵/彰化報導
彰化溪湖2018年12月7日發生一起人倫悲劇!一名40歲印尼籍王姓外配趁著吳姓前夫熟睡時持刀猛刺,見就讀國中的女兒熟睡中,竟想著「順便殺一殺」便痛下殺手,事後到警局自首並稱「不後悔」。法院依殺人等罪,判王女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褫奪公權10年。全案上訴最高院審理中。
判決指出,王女與吳姓前夫3度分合,最後一次離婚她曾搬出住處,但為了女兒又恢復同居。她與前夫在工作、女兒教養、生活習慣、公婆相處等方面常起爭執,因此萌生殺意,2017年12月6日下午王女因工作關係遭同處上班的前夫責罵,凌晨下班2人再度發生爭吵,她做完家事後,見丈夫已熟睡,竟扯開前夫的毛毯,持預藏的水果刀朝前夫腹部、胸部猛刺。吳姓前夫驚醒,與王女發生拉扯,最後負傷沿著3樓走廊逃跑,但王女仍一路追砍19刀,現場滿地是血。
王女見前夫準備逃往2樓向前公婆求救,想到女兒平常不服自己的管教,又比較偏愛前夫,且自己已持刀殺夫,獨留女兒一人會孤單,決定讓女兒隨著前夫一起去,接著轉往女兒房間,持刀猛刺女兒胸腹,見女兒反抗仍持刀朝心臟部位猛捅,等到女兒無力反應,不再動作才下樓,總共下手17刀。
王女進入前公婆房間後,在對方的命令下交出水果刀,見前夫倒在前婆婆的懷中喪失意識後,自行徒步前往警局自首「我殺人了」。而吳姓前夫及就讀國中的女兒雖經緊急送醫搶救,仍不幸因失血過多、出血性休克不治。
彰化法院查看王女的精神科診斷發現,她有持續性憂鬱症、非特定的思覺失調類群,但依據相關事證可推測案發前王女精神狀況穩定的可能性較高,此外,她的犯案動機與前夫長期的責罵、輕視有關,與精神症狀的直接關聯性小,且她先將存款提領一空、等待前夫入睡在行兇、行兇後到派出所自首,足以看出她犯案時有忍耐延遲的能力,也可擬定策略增加計畫成功機率,行為衝動性並未超出可控制的範圍。
法官認定,王女犯案時沒有受到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影響,造成辨識違法行為的能力降低,另外,她在警詢時也清楚記得案發前的活動先後順序跟過程,依殺人、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罪判她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褫奪公權10年。
吳姓前夫家屬聽到王女犯後曾多次喊,「殺掉前夫女兒不會後悔,判我死刑就好」,感到無法接受,上訴向法院求處王女死刑。而台中高分院審理時,王女自承,「想讓前夫死,想讓他死;殺死前夫後,想說順便殺一殺女兒,殺死他們2人」,雖殺意甚堅,但法院勘驗相關事證後,認為原判並無違誤,將上訴駁回,維持原判。全案目前上訴最高院審理中。
▲▼王女的吳姓前夫、女兒分別身中19、17刀慘死。(資料圖/記者唐詠絮翻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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