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提超狂要求!國中妹傻傳「高清肉照」…還赴約壞壞:星期天幫你X出來

▲▼少女,滑手機。(圖/翻攝pakutaso)

▲男大生向國中妹要裸照,再約去摩鐵開房間,下場曝光。(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桃園一名18歲陳姓男大生於交友軟體上結識一名13歲國中妹花花(化名),不但大膽開口向花花要裸照,還邀花花共赴摩鐵開房間,直到花花母親發現後報警處理,整起事件才曝光。一審桃園地院判陳男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3年,案經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於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間傳送「如果我跟你要全裸的或約妳會選那個啊」、「就運動內衣脫掉然後用手遮點拍」、「那拍乳溝呢」、「不是脫嗎哈哈」、「全身跟臉」、「全身不遮」、「對全裸」等語句,引誘花花拍攝裸照給他看,以滿足自己性慾。

然而,陳男取得裸照後竟不滿足,大起色心,直接主動邀約花花到旅館開房間;事後,花花母親察覺有異狀,追問之下才知道女兒竟偷嘗禁果,非常氣憤,趕緊報警處理,並且提告陳男。

陳男當庭坦承犯行,而法官勘驗對話紀錄中發現花花曾傳「星期天幫你舔到射出來」等語句,且文字間多有曖昧情愫、聊天頻率密集,認定兩人有發展情誼而互有情慾,並非受到威脅。不過,因花花未滿14歲,卻與陳男發展性關係一事,最終陳男遭高等法院依要求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並於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全案仍可上訴。


►拍照拍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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