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器畫面拍下,黃男當天倒車時擦撞李男愛車。(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記者李忠憲、莊智勝/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方日前接獲一起車禍報案,李姓男子(77歲)向警方表示,自己停放在復興路四段住家前的愛車不知何時遭人擦撞,在左前車門留下一道凹痕,由於愛車已經停放兩天,難以確認遭撞時間,因此只好抱著一絲希望報警求助。警方獲報後經過多日調閱監視器追查,終於找到肇事逃逸的黃姓男子(40歲),並請他到案說明。
警方2月13日接獲李男報案,指稱自己的愛車已經停放在住家門口2天,不知何時遭人在左前車門撞了一道凹痕,因肇事者逃逸,也未報警,再加上撞擊時間難以確認,如果找不到肇事者,真的就要「糊牛屎了」(意即自行吸收損失)。
▲李男座車左前車門留下一道凹痕。(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警方經過連日調閱監視器追查後,終於在近日鎖定黃姓男子涉案,並通知其到案說明。黃男坦承,當天自己正要倒車,因視線不佳、且後方也無人指揮,才會不慎擦撞李男轎車。監視器畫面拍下,當時黃男撞上李男坐車時,車身還重重搖晃了一下,黃男明顯知道自己肇事,但事後卻存僥倖心理未報警即離開現場,因此警方依規定對於黃男發生交通事故未依規定處置之違規行為予以舉發。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黃男倒車擦撞上李姓車主自小客車,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肇事雖無人受傷,黃姓駕駛仍不得離開現場,該逃逸之行為將會依規定舉發。」
▼黃男的休旅車後保桿也有擦撞痕跡。(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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