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與妹妹遭阿嬤、阿嬤友人聯手猥褻得逞。(示意圖/123RF)
記者陳羿妏/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11歲女童花花(化名)、其9歲妹妹草草(化名)遭同住的阿嬤、阿嬤廖姓男友人以「零用錢」強行猥褻得逞,直到花花接受老師個別輔導時,看完老師導讀性暴力的讀本「象爸爸著火了」,向老師表示「我也有」,意外抖出阿嬤、廖男的恐怖狼行。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後,兩人分別被依精神狀態處「心神喪失」、證據不足判無罪。
判決指出,2017年7月起,阿嬤會先以強硬態度要求花花下樓,而廖男便開口提出「要給零用錢」強行要求花花坐在他的大腿上,伸手摸一輪,即便花花拒絕喊著「不要再摸了」,廖男仍執意繼續動作,這樣的行為前後發生共3次,給花花共2000元零用錢。
這還沒完,同年9月廖男改對草草下手,某次獲得阿嬤同意後,騎車載草草買糖果的路途中,見草草坐在機車前方,竟伸手撫摸,猥褻得逞;沒想到隔年1月時,阿嬤直接要求草草站在廖男前,讓廖男給出700元零用錢後,得以撫摸草草的私密處,滿足其性慾,行徑相當誇張。
2018年9月18日時,花花正接受老師的個別輔導,當時聽完老師導讀有關性暴力類別書籍「象爸爸著火了」,她手直接指著書本喊出「我也有」,經輔導老師進一步了解、詢問草草後,由學校通報處理,檢方以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
不過法官審理時,廖男因極度重聽、腦部腹腔手術、失智、不良於行等症狀,過程幾乎無法表達任何意見,狀況達「心神喪失程度」,另外也查無證據顯示阿嬤、廖男犯行,因此台中地院最終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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