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乃(化名)與陳男約發生關係一半,下體途血流不止,事後因不滿男方將她獨留醫院,竟憤怒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高雄報導
陳姓男子2019年6月和女子小乃(化名)相約摩鐵休息,怎料2人性交過程中小乃下體突大量出血,陳男見情況不對,趕緊先停止做愛去幫她買衛生棉,隨後又將小乃載去掛急診。但事後小乃因不滿陳男將她載到醫院後,就丟下她一人先行離開,氣的告陳男性侵。高雄地院審理時因陳女無法提出2人「非合意性交」證據,審結判陳男無罪。
陳男與小乃2019年5月間在網路認識,隔月9日2人相約摩鐵開房間,怎料才激戰到一半,小乃就說「覺得很緊,不想要繼續」,陳男停手後前往沖澡,期間因小乃不斷向他說自己血流不止,但不是月經,陳男出浴後便帶她前往醫院就診,中間還去了超商幫女方買衛生棉。怎料事後小乃因不開心陳男獨留她一人在醫院,氣的上法院提告陳男性侵。
法庭上小乃表示陳男將她送到醫院後人就走了,自己當下有再請男生送幾片衛生棉過來,又或者詢問對方去向,但陳男都沒有再回應,彷彿人間蒸發。小乃再強調,2人進摩鐵休息時,陳男並未徵得他同意就開始撫摸,甚至不顧她下體疼痛還直接硬上,害她處女膜多處撕裂傷,這部分有驗傷證明。
陳男則辯稱,2人發生關係當下氣氛融洽,他要戴保險套時女方都沒有說不要或拒絕,且他進入小乃身體後,女生一表示不要,他就馬上去沖澡,還帶她去看醫生,矢口否認自己有強制性交犯行。
高雄地院勘驗小乃當日至醫院的紀錄,發現她就診當下只有表示自己陰道大量出血,並沒有提到被性侵的環節,與一般女生遇害驗傷時反應不同,法官認為除非小乃能再提出其他「非合意性交的證據」,否則無理由認定陳男性侵犯行,審結判陳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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