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於信用卡帳單、行車記錄器上意外發現丈夫偷吃一事,抱著孩子在祖先牌位前痛哭。(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陳羿妏/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人妻花花(化名)於林姓丈夫信用卡帳單上發現「汽車旅館消費記錄」,更在車上直接查到關鍵音檔,聽到林男與王姓小三歡愉對話,她便請託徵信社人員尾隨林男,當場抓姦成功。事後,花花決定提告兩人妨害家庭,並與林男離婚,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林男、王女分別被依通姦、相姦罪,各判有期徒刑6個月。
判決指出,花花於2002年與林男結婚,2017年間無意間發現林男竟有「汽車旅館消費記錄」,結果一查車上的行車記錄器便聽到多段鹹濕對話,「那你跟我做(愛)沒有這種感覺?」、「…你的經驗都來自於電視的那種,對,A片...」、「這樣一聽我就陽痿了」、「昨天你真的好性感喔,一直叫我進去,『你進來嘛!你進來嘛!』」、「你被我頂開了,你有沒有感覺?」,而花花聽完,決定找徵信社當場抓姦。
經徵信社人員調查後,發現林男與小三的確共赴汽車旅館、U2電影院發生關係,兩人為國中同學關係,隨後他們應花花要求,尾隨車輛至汽車旅館,等待林男與王女退房離開之際,上前攔車並立刻報警。事後林男、王女擔心遭爆料至媒體,決定和花花談和解,而林男不願放棄這段婚姻,答應不會再偷吃,把財產都給花花,王女也擔心自己的丈夫得知後會休了她,也同意不再和林男來往。
花花父親出面證稱,花花抓姦當天一回家,直接抱著年幼的兒子一起跪在祖宗牌位前大哭,不斷道歉說「林男通姦被抓了,我很愛他,我不要告他,我要這個家」,情緒相當激動;不過,花花起初不告,但事後心有不甘,仍覺得婚姻圓滿遭破壞,決定提告妨害婚姻。
法官勘驗行車記錄器對話音檔、上述說詞後,認定林男、王女通姦和相姦罪一事,審酌後林男、王女分別被依通姦、相姦罪,各判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對此,歷經此外遇風暴,花花也已經和林男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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