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在台南某長照站擔任指導員的女子小鳳(化名)指控學員阿慶(化名)性騷擾,假裝從背後拍肩膀,實際上卻順手襲胸,讓她感到很不舒服,當場大聲喝斥「叫你不能隨便摸女生,你是講不聽喔」。不過,台南地院法官認為,檢方提出的證據尚不足以證明阿慶有做出性騷擾的行為,最後裁定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小鳳聲稱遭學員襲胸。(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與本案無關)
小鳳出庭證稱,去年9月某日下午4時許阿慶說要去接小孩,讓她幫忙接手牌局,「當時我正在忙,就跟他回覆說,『好,你先走,我等一下就過去』,他就走到我後方假裝雙手要搭肩,要把我朝他來的方向推去,左手順勢從左胸摸下去,我當時受到驚嚇,感到非常生氣及羞憤,就轉身用力拍了他的左背,並用台語喊了一聲,『叫你不能隨便摸女生,你是講不聽喔』,然後他就嘻皮笑臉走出去了。」
該長照站的站長則證稱,事情發生不久他剛好到場,小鳳有提起遭阿慶誤觸身體的事,而且感到不舒服,事後詢問其他在場的學員,因為大家當時都在玩紙牌,大多都低著頭,「有阿嬤說,平常有事情大家都會互相碰觸手臂提醒,當時她們沒有看到阿慶有摸到小鳳」。
▲阿慶承認有碰到肩膀,但並沒有性騷擾的意思。(示意圖/記者劉昌松攝,與本案無關)
而挨告的阿慶供稱,當天的確有聽到小鳳指責不能隨便摸女生等話,但他沒有襲胸,只有伸手拍肩膀,事後也沒有道歉。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從上述證詞來看,可以確定阿慶確實有伸手拍肩,但尚無法證明他有做出襲胸等性騷擾的行為。
法官接著指出,在一般正常社交禮儀下,短暫碰觸肩膀通常不會被認為有性騷擾的意圖,也不會引起當事人嫌惡,因此難以認定阿慶符合趁機性騷擾罪的構成要件,加上檢方提出的證據也不足以證明有襲胸等犯行,在缺乏其他積極、直接的證據之下,最後裁定男方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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