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人妻小琪(化名)婚後與丈夫阿偉(化名)因生活理念不合,多次發生衝突,甚至遭到暴力相向,無奈之下帶著兒女離開,雙方分居長達16年,去年才下定決心訴請離婚。雖然阿偉堅持不同意離婚,但女兒證實國中時曾目睹家裡的東西都被搬空,和母親算是被迫離家;新北地院法官本月裁准小琪的請求,判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阿偉將住家賣掉,導致妻子和兒女「無家可歸」。(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小琪在判決書中主張,和阿偉是在1990年2月間結婚,婚後育有兩名子女,但雙方因為家計開銷、生活理念不合等問題,多次發生衝突,加上丈夫在外積欠龐大債務,情緒失控就會暴力相向,無奈之下只好選擇在2003年間帶著孩子們離開,雙方分居長達16年,期間都是靠她獨力扶養兒女,夫妻關係已經無法挽回,這才決定在去年提告離婚。
對此,阿偉抗辯,他從來沒有出手打過妻子,雖然不確定分居的時間,但沒有16年這麼久,因此不同意離婚。不過,小琪的宋姓友人證稱,「我是保險公司業務,2000年時認識小琪,大概半年到一年之間會去拜訪一次,跟阿偉比較沒有接觸。剛認識的時候,她有打電話問我有沒有衣物回收,我去她家拜訪,就看到她邊整理衣服邊哭,說是被趕出房子,還有看到她帶小孩去法院進行訴訟。」
▲阿偉否認對妻子施暴。
兩人的女兒也到庭證稱,父親有暴力傾向,而且從未給過生活費,平時都住在工廠,很少回家,剛上國中一年級的時候,有一天父親突然帶人來看房子,說是住家要被賣掉,過沒多久,有一次放學回家,她就發現屋子裡的東西都被搬空,「我和媽媽自然而然被迫離開」、「印象中媽媽好像有要求爸爸不要亂花錢,他就跟媽媽說不要干涉他,然後拍桌、打人」、「我那時候很小,很害怕,所以只記得這樣,通常是爸爸先動手,媽媽被打之後才開始還手,保護自己」。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由兩位證人的證述可知阿偉有暴力行為,而且當年分居是因為他將住處賣掉,除了在女兒國中時曾前往探視2、3次之外,後續就不再聞問,考量到夫妻倆已多年未同居、互動,難以期待日後還能繼續經營和諧的婚姻關係,加上可歸責程度是男方較重,最後裁定准許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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