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因應疫情影響,政府善意加碼擴大紓困,卻因一開始發放條件交代模糊引發申請亂象;斗南鎮公所第一時間受理民眾申,今日通過1至3萬元紓困現金發放,展現以從速、從簡、從寬便民施政讓符合資格的8位鎮民不僅看得到也拿得到,及早獲得紓困幫助。領到三萬元的單親媽媽被放無薪假多月,緊握手中3萬元,向鎮長致謝。
▲斗南鎮民單親媽媽沈小姐,將以3萬元紓困現金用於繳交2名孩子的學費。(圖/記者蔡佩旻攝)
斗南鎮公所鎮長沈暉勛11日下午親自發放8份斗南鎮第一波急難紓困金共18萬元,有8位申請通過的鎮民每人依緊急救難條件不等個別發放1至3萬元紓困金,鎮公所表示,雲林縣政府於5月8日將第一波急難紓困金15萬元撥入公所,加上公所第一季餘下的急難救助金3萬元總共18萬元,在公所人員週末加班盡速處理審核後,從約180份申請案件,依民眾申請日期及存摺等佐證相關資料完整性,採先審過的先發放。
其中領到最高金額3萬元的沈小姐緊握著手中的現金表示,她本身是單親媽媽雖已有低收戶補助,身為家中「主要生計者」,平時在餐廳當服務生,但在疫情期間餐廳沒生意後突然放起了無薪假,臨時也沒地方可兼差工作,家中兩個孩子總不能餓著,眼看其中一個今年國三要畢業了,這高中學費打哪籌起,幸虧公所幫忙快速審核通過3萬元的補助,3萬快將用來繳學費,稍解燃眉之急。
斗南鎮長沈暉勛指出,紓困政策一發佈隨即指示公所同仁必須耐心協助鎮民受理申請案件,民眾只要攜帶身分證及切結書即可先申請,其他相關證明可以補件方式辦理,公所也可直接幫忙查詢,免實地訪查,以幫助受疫情影響致生活困難之民眾渡過此次難關。
斗南鎮公所社會課指出,衛生福利部5月5日發布詳細申請資格與內容,6日開放申請,申請對象如下:
一、因疫情接受隔離治療不幸死亡無力殮葬致生活陷困者。
二、原來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或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陷困(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舒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三條第五項)、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紆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三、考量受疫情影響,遭無薪休假,部分工時減少收入或每月工作收入未達基本工資之臨時工人數增加,亦屬間接受疫情影響,且家戶存款加收入未達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1萬8,582元)致生活陷困者,核發1至3萬元。
▲斗南鎮公所第一時間受理民眾申,今日通過1至3萬元紓困現金發放,符合資格的8位鎮民及早獲得紓困幫助。(圖/記者蔡佩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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