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男子5年內2度在陽台打手槍,檢方依《妨害風化》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新店一名50多歲男子,於2014年在自家2樓陽台打手槍,被路人看到後舉報,經北檢處分緩起訴、須向公庫繳1萬罰金,不料於2019年11月間一早,又在陽台打手槍被女路人舉報,男子遭逮後坦承犯行,卻辯稱當下喝醉了、搞不清楚狀況,北檢依《妨害風化》罪嫌、考量他再犯,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這名男子2014年遭逮時,檢方念他犯後態度良好,予以緩起訴處分,不料他2019年11月間某日早上8時許,又在陽台忍不住在陽台打手槍,路過的女路人見男子在陽台赤裸、手在下體「高速搓動」,臉上更不時出現「母湯」的表情,驚嚇之餘更氣得拿手機錄影蒐證。
由於男子再犯、且證據明確,檢察官考量他犯案情節輕微,罪刑應為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依《妨害風化》罪嫌,向法院聲請對他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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