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網路瘋傳5月12日有一部自小客車於國道1號大灣交流道南向車道逆高速向往北行駛,驚險萬分,國道警察第四大隊警網於下午在南向320.3公里內側車道攔下該車,並引導下交流道,駕駛人酒測值為0,他說,吃飯後想睡覺,恍神而誤上國道、逆向行駛,警方除依法舉發違規,並通知家屬將人車領回。
▲網路瘋傳有1部自小客車於國道1號大灣交流道南向車道逆向往北高速行駛,險象環生,國道警察第四大隊警網於下午攔獲該車。(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第四大隊指出,12日下午1時45分許,勤指中心接獲通報,一部自小客車從國道1號南向大灣交流道南向出口匝道逆向往北行駛,四大隊隨即派遣編號486、472巡邏車前往攔查,並通知交控中心協助監看CCTV、利用CMS提醒用路人注意。
到下午1時53分許,拖救車於南向320.3公里內側車道協助攔下該車,警網於下午2時許抵達後請拖救車排除將車帶至大灣交流道。警方經進行酒測,該車駕駛酒測值為0.00mg/l,且無吸毒情形。該車駕駛人自承因吃飯後想睡覺恍神而誤上國道、逆向行駛。警方為維護該車40多歲陳姓駕駛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於查證後通知其家屬前來協助駕車返家。
另針對該車駕駛逆向行駛國道之違規行為,四大隊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7款製單舉發。國道警方強調,於高速公路逆向行駛恐造成用路人生命、財產之嚴重損害、傷亡,請用路人駕車時務必依照標誌、標線及號誌行駛,如有身體不適切勿勉強行駛高速公路,避免危險發生。如有是類案件發生,一律依規定製單舉發,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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