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方法院宣判,將許姓男子依重利、私行拘禁等罪判刑1年6月。(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新竹市一名在電子公司上班的小軍(化名),本身患有自閉症,想購買機車卻又沒有多餘的錢,他的許姓同事得知後,以高利貸的方式借錢給他,借10萬元分18期連本帶利共要還36萬元;小軍匯了半年後無力償還下去,便被許男恐嚇、脅迫要將他淹死、斷手斷腳,新竹地院審理終結,依重利、私行拘禁等罪判刑1年6月。
判決書表示,許男在2018年間在公司認識小軍,因小軍罹患廣泛性發展障礙症(自閉症),認知能力與常人有差距而有輕率舉動,且無向銀行或其他民間借貸機構借款之社會經驗,竟趁小軍欲購買機車代步而向其借款之際,基於重利之犯意,於2018 年9 月1 日在便利商店與小軍約定以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借貸新臺幣10萬元予購買機車,小軍則應分18期償還本金及利息共36萬元。
小軍購買機車後,6個月內匯了有14萬元的本利給許男,但之後無力償還剩下的餘款,遂躲藏到桃園一家網咖避不見面;許男得知後便夥同3名朋友至網咖內將小軍押回自己經營的KTV內,至廚房取出菜刀並置於桌上,向小軍恐嚇若不還錢,就把雙手雙腳砍下,1隻20萬,4隻剛好80萬元;接著再將小軍帶到附近池塘,要脅將他淹死,小軍心生恐懼,當場下跪道歉。
許男見狀又將他帶回KTV內,命他趴在沙發上,基於傷害之犯意,持鋁棒毆打腳底板20餘下,再將小軍囚禁在包廂內,直到隔天清晨。趁著許男一時不察,利用空檔時間,才用手機通知母親報警,警員到場救援,小軍至此始重獲自由,前後遭拘禁約1日餘。
法官也指出,許男早已是前科累累,已有多次因犯重利、妨害自由罪經法院判處罪刑之前科記錄,如前所述,素行不良,被告未能記取教訓,正值青壯年,四肢健全,仍不思以正途取得所需,審酌將許依重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8月;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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