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衛生局說明,3月間桃園一名20餘歲男子因發燒送醫致死案,後來依據中央嚴重特殊傳染病通報個案流程予以火化處理。(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20餘歲年輕男子今年3月暈倒網咖,送醫後被驗出高燒42度,但急救後仍宣告不治,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標註「疑似新冠肺炎」,遺體在3小時內被送去火化,死者母親抱怨未能目睹兒子最後一面;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指出,個案依據中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處理,檢驗結果雖是陰性,遺體仍回歸一般處理方式。
據指出,死者年約20餘歲,今年3月間剛過完生日,27日還與家人在一起,28日凌晨零時許外出上網咖,2時許突然暈倒有發燒症狀被送醫治療,家屬接獲醫院通知趕往醫院,但未久即宣告死亡,家屬在上午8時20分收到死亡證明,9時就收到火化通知單,11時遺體就被送往火化,全部過程還不滿3小時,採檢報告2天後出爐,證實死者是陰性。
家屬抱怨向媒體投訴,還出示醫院開立死亡證明書寫著「急性肺炎和心肌損傷」卻註記「疑似新冠肺炎」,但報告上卻是陰性,採檢報告2天後出爐,證實死者是陰性,家屬難以接受。
醫院方面解釋,患者被送來醫院,醫護人員本於職責進行積極救治等前端作業,後來患者不幸過世,醫生也向家屬說明死因與開立死亡證明,至於遺體處理則不在醫院權責範圍,院方不便置評。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個案係依據中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處理,遺體處置部分,當時通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死亡,如已完成2次採檢,檢驗結果皆為陰性,遺體得回歸一般屍體處理方式處置,雖僅完成1採,則仍應視為疑似個案。
衛生局強調,個案一採時被研判為疑似新冠肺炎個案,需相隔24小時完成2次採檢,但檢驗結果皆為陰性後才能排除,個案雖僅完成1採結果是陰性,但因只做過1採,無法被排除感染,仍應視為疑似個案,並依照中央流行疫情中心規定儘速完成遺體火化,個案從送醫到死亡被火化過程,中間並無違法情事,案發後曾協調家屬與院方調處,醫院方面有做出善意回應,但家屬方面則還未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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