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男子與朋友在跨年夜飲酒同歡,怎料酒後他卻一時興起,對女性友人做出侵犯行為。(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劉姓男子與一群朋友相約共度跨年夜,怎料酒後他為逞一時性慾,竟開始撫摸女性友人莎莎(化名)的臉頰,隨後用手試探性進入莎莎嘴巴後,就把自己的「小弟弟」順勢放入。莎莎當下因酒精影響無力抗拒,待清醒後遂趕緊去附近緊局報案。法院審理時劉男辯護律師質疑莎莎說詞,認為她當下若不想應該會「咬緊牙關」。法官一審判劉男3年4月,二審考量雙方已和解,改判2年,緩刑4年,但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
2015年跨年夜劉男與好友們開心至莎莎家飲酒狂歡,期間他們因引用多種酒類,全留宿於女方家。怎料元旦凌晨劉男卻一時興起,趁莎莎熟睡且頭靠在自己大腿上時,以手撫摸她臉頰並將手指放入她口腔內。莎莎當下因嘴巴有異物感而驚醒,不過因全身無力抵抗,只好先撇頭裝睡,沒想到劉男卻以為她仍處於泥醉中,又把自己的生殖器放入她口中,莎莎當下因口中有溫溫熱熱的感覺再次驚醒,怎料一睜眼就見劉男匆忙在旁穿褲子。
法院審理時劉男否認所有色行,他的辯護律師則認為,一般女性在遭逢不願意為男性口交的時候,應該會做出緊閉雙唇或咬緊牙關的反射動作,且就算男生的生殖器勃起有硬度,卻還是無法與牙齒硬度抗衡,對此懷疑莎莎指控。
莎莎回顧當時狀況表示,「我當下真的有感覺劉男把生殖器放入,因為有溫度且觸感不是手指,感覺應該是充血了」、「前面也濕濕的,大小也不一樣」,隨後她更哽咽向法官哭訴,「我希望劉男可以正視他一時的獸性到底帶給別人多大的痛苦」。
法官審酌莎莎被侵犯後精神狀況走下坡,已一、兩年睡不好常常失眠做惡夢,生活中還須靠藥物穩定心情,反觀劉男卻完全無悔改之心,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4月;案經上訴,二審劉男改口認罪,高院考量他過去沒有性侵前科,也積極與莎莎調解請求原諒,在莎莎同意緩刑後,12日改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但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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