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台商遭滲透成共諜刺探蔡英文總統國慶文告 判4月定讞

▲律師,貪汙,收賄。(圖/視覺中國CFP)

▲台商遭收買刺探國慶文告,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中2名台商楊谷駿、黃元榆受大陸情治人員滲透,在2016年蔡英文總統上任後,刺探她首度國慶文告,並打電話給商界聞人鄭丞宏,鄭男拒絕後報警處理。一二審法院均依照違反《國家安全法》將2人均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楊、黃2人在大陸經商多年,因而結識大陸公職人員,在經過多次飯局後,接受對方招待到東南亞旅遊。這時突然有情治單位人員希望能事先取得蔡英文當選總統後,2016年的第一次國慶演講文稿,2人討論後,由黃元榆在2016年10月7日、8日,兩度打電話給獅子會友人鄭丞宏,希望透過鄭男的關係在演講前夕拿到國慶文告。

鄭男拒絕後,認為事關重大,因此報警處理,檢警單位循線逮捕楊黃2人。檢方調查時還發現,2人還涉嫌遊說退役將領赴大陸旅遊,早已被國安單位盯上,因此先前就被士院依違反國安法中的發展共諜組織罪,分別判刑8月、9月,緩刑3年。檢方因此針對2人刺探國慶文告的犯行,再度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2人否認犯罪,辯稱鄭男並非政府要員,不會接觸到機密文件,向他詢問並不會對政府機密造成危險。但法院認為,鄭男在商界關係良好,他的女兒婚禮上,包括蔡英文、蘇貞昌、吳敦義、宋楚瑜等政界聞人,以及多位總統幕僚都親自出席,足以顯示鄭男在政界也有影響力,若非他斷然拒絕,楊、黃2人很有可能拿到講稿。

因此法院認定2人違反《國家安全法》,一二審均將2人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14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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