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一名33歲杜姓男駕駛開黑色轎車準備去上班途中,竟闖紅燈左轉,與一台機車發生碰撞,致19歲陳姓男騎士傷重身亡,杜男當場承認自己是肇事人,事後有與對方家屬以186萬元達成和解。台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杜男11月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
▲轎車清晨闖紅燈,不料與對向騎士發生撞擊釀悲劇。(圖/資料照/記者邱中岳翻攝)
2019年7月20日清晨5時許,杜男開車從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西往東方向行駛,要左轉進入敦化南路二段時,竟貿然闖越紅燈,基隆路二段對向的直行騎士閃避不及,機車頭直接與轎車右側車身發生撞擊,致騎士頭胸頓創骨折,顱內出血死亡。
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行車紀錄器、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等,證明杜男確實有闖紅燈的過失造成騎士死亡的事實,審酌杜男第一時間坦承犯行,符合自首減刑規定,賠償金額也與死者家屬達成共識,因此給予杜男自新機會,宣告緩刑5年。
▼駕駛杜男被依過失致人於死罪,一審判11月徒刑,緩刑5年。(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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