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謝志宏於2000年捲入台南歸仁的雙屍命案,歷經9次死刑判決,於2011年遭判死刑確定,謝志宏不曾放棄持續伸冤,爭取自己的清白,謝志宏在高分檢與律師團爭取下,台南高分院15日宣判無罪,終於下獲得平反,台南高分檢署對謝志宏重獲自由與清白甚感欣慰,至於是否上訴,檢察官將於接獲判決後再為研議。
▲台南歸仁雙屍命案纏訟20年,謝志宏歷經9死1生,在台南高分檢與律師團爭取下獲得平反,謝志宏及律師團感謝本案檢察官及法官。(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高分檢署林志峯檢察官與台南地檢署吳維仁、黃莉琄2位主任檢察官於2018年8月8日,接獲最高檢察署函令調查,林志峯檢察官於2018年8月16日上午,親持公文,前往台南市歸仁分局調取該分局本案發生時之「0624專案會議」卷宗夾發現有3項新證據,1、行蹤交代稿、2、郭俊偉之人像圖、3、郭俊偉住家之現場圖,警方均未交給承辦檢察官。當日,林志峯檢察官帶領歸仁分局偵查隊長等人親往現場,發現確定判決認定現場有駐守陸軍輕航隊之衛兵可供謝志宏求救之理由是錯誤的。
林志峯檢察官於2018年8月16日指定鑑識專家藍錦龍警官為證人為本案謝志宏是否參與殺人為鑑定,並於2018年8月23日提訊在監之謝志宏確認行蹤交代稿係其被逮捕前在關廟分駐所樓上親筆所寫,而該份交代稿謝志宏未承認有殺害被害人之行為。
林志峯檢察官於2018年9月6日前往台南看所守偵訊郭俊偉及使之與謝志宏對質,確認郭俊偉曾於2000年6月23日晚上殺人前,曾先對十三妹檳榔攤對面檳榔攤砸店打人,此一郭俊偉兇殘個性之主觀證據,確定判決亦漏未調查。
綜合以上新證據,林志峯檢察官於2018年9月11日向台南高分院聲請再審,並於2018年11月23日親往法庭,以PPT檔向法官說明本案之新事實及新證據。台南高分院於2019年3月14日送達開始再審及停止執行之裁定,林志峯檢察官於同日下午4時40分提訊謝志宏後釋放,並經1年多審理,而於2020年4月6日審理庭中當庭為謝志宏求處無罪判決。
台南高分院5月15日判決謝志宏無罪,台南高分檢署對承審合議庭1年之努力不懈審理本案,釐清疑點之辛勞表達感佩之意,也對謝志宏重獲自由與清白甚感欣慰,至於是否上訴,檢察官將於接獲判決後再為研議。
謝志宏律師團指出,2018年台南高分檢發動調查、聲請再審,謝志宏義務律師團也提出再審聲請,2019年3月13日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裁定開始再審,過去14個月的審理,台南高分院傳訊鑑識人員藍錦龍股長、法醫王約翰、法醫石台平,由科學專業來檢視本案證據,也傳訊同案被告郭俊偉出庭陳述,全面重新調查。
2020年4月6日本案言詞辯論,為本案聲請再審的林志峯檢察官以檢察官天職為「平冤懲惡」而提出無罪論告,請法院判決謝志宏無罪。3位辯護人黃致豪律師、葉建廷律師、涂欣成律師也分別自司法心理學、法醫證據、現場重建證據說明謝志宏並未犯下殺人犯行。
台南高分院5月15日上午10時宣判無罪,謝志宏與他的家人走過死刑判決,堅信司法終於還給謝志宏清白。15日上午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南律師公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台南小組,也出面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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