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覺失調女住院想「愛愛」遭性侵,台大醫賠40萬。示意圖非當事人。(圖/視覺中國)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一名26歲女子罹患思覺失調症,出現一直想做愛的念頭,因而住院治療,沒想到確因此跟陳姓病友發生關係,女子母親怒向陳男、醫院求償,高等法院認定兩方必須連帶賠償40萬元確定。
根據判決書指出,26歲女子罹患思覺失調症,症狀為認知功能缺損、情色妄想明顯、性自主能力降低,面對異性有諸多肢體接觸及性暗示行為。
媽媽為了女兒換醫院治療,但女兒的症狀不見減輕,甚至不停妄想「對方答應要和我結婚」,還趁護理人員不注意的時候跟病友到廁所發生性關係。
2016年,女子住進台大醫院竹東分院治療,期間又跟陳姓病友至少三度發生關係,媽媽得知後怒告陳男以及院方求償,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陳男看到女子被醫護人員約束四肢,應可判斷女子因疾病而易與異性互動密切。
院方部分,則認為基於醫療契約,應提供女子醫療照護服務,也有保護她身體、健康及貞操權不受侵害義務,但院方卻讓女子遭到陳男不法侵害,亦應負賠償責任,依此判陳男與院方連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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