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酒醉槍殺泊車人員後辯稱不記得,被重判無期徒刑。(圖為資料照/記者張君豪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52歲黃姓男子去年搭車到台北市天龍三溫暖消費時,誤以為上前攙扶的泊車人員要攻擊他,竟掏出改造手槍近距離射擊,子彈貫穿泊車人員頭部致死,黃男酒醒後看了監視畫面才知道自己殺了人,士林地院18日依殺人等罪,重判黃男無期徒刑。
黃男2019年6月16日晚上10點多,在台北市文山區喝了酒之後,搭小黃前往北市天龍三溫暖消費,因下車時行動蹣跚,三溫暖黃姓泊車組長好心上前攙扶,黃男突然從包包掏出手槍,朝泊車組長眉心射擊後,對空鳴槍企圖嚇退旁人,後來卡彈想跳上計程車逃走,因為打不開車門被眾人壓制倒地。
警方到場查扣行兇用改造90手槍,12發子彈以及彈殼,黃男被上銬帶回警局,隔天酒醒看了監視畫面發現犯下大錯,懊悔表示不記得為何發生衝突,槍彈是之前朋友寄放在他那裏的,檢察官將他聲押獲准後起訴,士林地院18日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另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4年2月、併科15萬元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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