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到法院開庭,竟要求法官清場。(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利用各種名義坑殺房客的新北市女房東張淑晶,因誣告多名房客遭檢方追加起訴,一審判刑5年6月。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8日再度開庭審理,遲到的張女竟要求法官清場,不准旁聽,法官隨即打臉「這是公開的(審理),又不是什麼秘密」。另外庭訊後張女竟將法院當成行動辦公室,待在法院內近2小時,不斷地講手機、聯絡租屋事項。
張淑晶從2013年起,利用套房出租、簽約設局等多種方式坑殺房客,被媒體多次踢爆後,仍繼續坑殺房客。她低價承租新北市5間房屋,重修隔間、裝潢後當起二房東,並對外宣稱全新裝潢、水泥隔間,但事實上卻是用劣質材料隔成套房,分租給學生、社會新鮮人、單親媽媽等人。有媒體估計,最少超過160名房客受害,被害房客上PTT貼文怒控遭張淑晶坑殺的過程,引起大批被害人回應。
檢方介入偵辦,在2015年4月、9月,分2波起訴她。其中針對檢方第一波起訴部分,一審新北地院認定共78人受害,將她判刑8年2月,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罰金。本案為檢方第二波偵結起訴部分,新北地院一審認定共56人受害,也將她判刑5年6月。
先前高院首度開庭時,張淑晶就晃點法官沒有出庭,而她每次開庭幾乎都遲到,有一次未到甚至在開庭前才打電話說自己「衝庭」,臨時請假。高院18日再度開庭審理,果不其然,張女果然遲到,而她進法庭後,瞄見旁聽席上的記者,竟當庭向法官要求「可不可以叫記者不要坐在那裡(旁聽席)?」。法官打臉「審判是公開的」,本案沒有不公開審理的理由,最後法官諭知候核辦結束開庭,整個庭訊僅進行15分鐘。
但張淑晶結束庭訊後並未離開法院,她將高院當成行動辦公室,開始與租客講電話,不時蹲下講話,又拿出手機打字,甚至蹲在樓梯間,把窗台當成辦公桌使用,完全不理會經過的洽公民眾與法院職員,時間將近2小時,行徑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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