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15歲少女進行性交易遭警方法辦,不過少女說詞逆轉判決結果。(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劉姓男子於包養網站尋歡,與一名謊稱19歲實際15歲的少女君君(化名)相約赴摩鐵進行性交易,遭警方查獲後,事後被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送辦。對此,日前橋頭地院審理時,查出君君謊稱年紀一事,君君也自稱當天打扮成熟「看起來像18歲」,因此判劉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2019年2月18日,劉男與君君前往高雄一間摩鐵進行性交易,雙方約定好以1萬元的價碼,進行一次全套,結果遭警方查獲。不過,劉男否認與未成年有對價性交易行為,辯稱當時君君沒有給他看證件,而君君外表看起來就像大學生。
劉的辯護人則提到,劉男是信任包養網站上寫的年齡,君君於網站上都是放著「有化妝、穿著成熟」的照片,實際看到君君也跟照片一樣「有化妝且特別打扮」,因此主張劉完全不知道君君未滿18歲。
孰料,君君主動表示,她確實沒有告知劉男自己的實際年齡,還說「我覺得當時的化妝打扮,在我眼裡看起來像18歲。」對此,法官根據上述說詞,審酌後判劉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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